Thursday, March 23, 2006

清業

在朦朧的記憶中,找到一句:「其實你點對人,人就會點對你。」

我是信天主的。不過同樣深深感覺到,佛學中人世間善業與惡業的存在。
基督教告訴我們,人有原罪。無論你是否相信都好,每每捫心自問,我們總是無法否認自己或多或少,做過錯事,傷害過一些人。
這些很小很小的錯事,微,但不見得不足道。
當微小的惡業不清除,不和解,會累積成更大的業。
在這個角度上,我同時是一個佛教徒。

所以選擇行善,多麼小的善亦隨心而行;選擇除惡,自身多麼小的過失也要盡力補救,要與人和解,求別人原諒。要無時無刻正行,透過正當的行為,令自己成為更好的人。
我相信,性格決定命運。
我知道人不能改變別人,但以品德感化他人,是人人皆有的天賦。
從前在我對人性最困惑時,有一位老朋友說過:「人的心,是有感動旁邊那顆心的能力。」
今天,我如是想,我如是信,我如是行。

就是虎狼當道,自身都不能虧欠於業。別人騙我,是別人欠業,我以眼還眼,就是我欠了業,別人可欠,我不能欠。
我自己如是行,亦希望身邊的人能如是行。

朋友們,希望你看得明白。

5 comments:

Anonymous said...

我也對業有很深的感受。

業在世間造成的互動性,是影響世界的很重要元素,比命定論更能令人信服。

如果你用看《信報》專欄的話,在《繁星哲語》一欄,有兩天是談經常談「業」與「量子力學」之間的關係(不記得是否王建元),非常艱澀難明,但這個說法是十分有趣的。

嚮應你的呼籲,我盡量不在自己的地方寫這麼複雜的問題,但有時間的話,我也希望把自己的想法寫出來。(或者是今個周末吧)

拭目以待。

Thomas said...

唉....點講好。
我本來的意思,係覺得一個有點人看的blog,不是純綷日記,寫太多只有自己才明白的東西,不怎麼好。
但是回心一想,一個blog很大程度上就是為了讓其他人,知道自己事而存在著。
所以想著想著,其實我也不知道當初對你的「呼籲」(我真是隨口說說),我現在還是否仍如此認為。

或者今日的我,打倒昨日的我也說不定。

Thomas said...

講多句。其實我係勁想同人傾,同埋整理個
腦入面好多好複雜的東西的,只是沒有太多適合的人(要頂得住馬拉松式的聽、講同諗),同沒有足夠的時間(起碼都大半日啦)。

更重要的,是對真理追求的那種熱。

不過,探索人生在太多人的想法裡面,只代表悶蛋的東西。

Anonymous said...

咁唯有將佢簡化去開導世人啦,歷史中最偉大o既人,都可以將最複雜o既事化為好簡單o既句子,令世人玩味及有所啟示。

能夠流芳百世o既野,一定要簡單、直接、易明。

Thomas said...

必先悟到,才可先講簡化。

我也知道最偉大完美的東西,必是是精簡及準確。

但是我確實未到可以做到,找出真理,再精煉簡化。

我只是一個凡人,夢想在世上等車的時間,為這個車站,做一點事。

還有,大家不覺得我太煩,就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