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好開心。
因為在最後的一刻,你找我了。
我想,我現在算是你的朋友吧,維。
我真係唔想咁忙,真係想可以同你講多兩句......唉,不婆媽了。
只想說一句,在公司裡面,能讓我認識到她、阿冬和你,這半年來,怎樣說都值得。
要一路走好啊,朋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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唯有孤獨,才得深刻。 獨自在暗黑的地底深處,記下點點思、言、行的得與失。 不想回憶,未敢忘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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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comments:
湯瑪士,
第一次在你blog留言,其實真的很佩服你們,可以過著每天凌晨五時才睡的生活,朝五暮四,哈哈 !
今晚我們跟維farewell了,嘻嘻哈哈了一個晚上,我相信他會如你所言,一路好走的,:>
Wendy,
其實朝五暮四的生活,也不是怎樣好玩啦。一個個寂靜無人的黑夜,對得多除了累(夜?對身體好差),仲會好悶。
返呢份工唯一的一個好處,就係多o左時間獨自睇書、睇戲、寫野,但係屋企人、朋友,仲有其他想到和想不到的,要犧牲多少放棄多少,我想你比我體驗得更深吧?
午夜無人就會想,我為什麼要在這裡?
三更半夜,真係會令人容易胡思亂想。
夜,真的是屬於那些能抵受寂寞、其至是享受寂寞的人。
我想沒有多少人會受得了寂寞的感覺。
記得到報紙工作初期,已不奢望可跟朋友於閒日相聚,但連回家online聊天,也是沒有三句人家便要睡,那時才真正懂得,什麼是寂寞。
希望你並不如我這般喜愛群體生活吧。
Wendy,
咁我就弊了,其實我是很熱愛群體生活的。
以前確定不做化學人(我是讀化學出身)的契機,就是在做畢業論文時,清楚知道自己是不懂跟實驗室的glassware打哈哈,或者幫Hot Plate改名字。
半年的生涯,令我了解我喜歡面對人多於死物,還有跟死物沒什差別的人。
寂寞......我想在人群喧鬧中,跟獨自在午夜,是沒有太大分別。
寂寞與否,我想是在乎人與人之間,心的距離有多近。沒有打開心窗,不懂開放自己的心,找不到感通,甚至可溝通的人,在人來人往中的疏離感,比孤清冷夜的寂寞,更令人難耐。
不過都只是做了半年......既然上了賊船,只有等靠岸,或者看看那天忍不住跳海。
維,能抵受寂寞是好,能享受寂寞是不簡單,但只以寂寞為伍,甚至以寂寞為榮,不見得是好事。
我見你講雪人的故事,其實我好心嗡。
雪人這個故事,就在上星期五,我與大家farewell過後,在回家的小巴上一氣呵成地想出來的。
可能這麼多年來,我都是這樣抑遏著的吧。
我很被動的,我喜歡朋友找我,多過我主動找朋友,純粹性格問題。同埋,我個人係有d神經質的。
我成日都諗,第時去到4、歲,身邊好友都有伴、成家立室時,我諗我會一個人,然後痴左線,跳樓死鬼左。
仲記得嗎?我係一個不懂得愛為何物o既怪獸。到最後,我都係搵唔到,然後嚮寒冬既風雪中孤獨死去。
或者呢d真係藝術家性格。
或者咁先寫得到感動人o既故事。
昨天晚上(其實已近天光),我也跟一個朋友在談論,究竟寂寞是不是小說家(我們的話題是小說),甚至所有創作人的「必要成份」。即是說,我能夠寫,是因為「寂寞」是我身體,是我靈魂的一部分,密不可分。
結論很令人洩氣。的確,寂寞一直由不少與知識、思想滋生的人所共享。但我想說,我們寂寞,不該是為了讓自己沉淪、荒廢、毀滅;而是為自己做好準備,為自己將來所愛和所能夠愛的人,準備好自己。
我是一直這樣相信,人生的一切,就是為了命中要遇上的那個人。
愛是一種能力,你記得嗎,維?是你教我的,是你推介的佛洛姆令我懂得的。當你自言不懂愛,懂得自己有何所缺,就是學懂的開始。
默默為你祝禱。
對。
奇怪。
有些事好像要別人告訴自己才有說服力,自己總說服不了自己。
應該是自卑感作祟。
人人心中,都有自卑與自大這對雙胞胎,無人能免。
有時被別人指出自己的缺點,或者自己突然知衰,當時好頹,但過後會覺開心。
就好似我地報紙沖版出街,早一點看到錯處,其實係賺到了。人都係一樣,係咪?
係呀,我好鍾意人提點我,因為我好想知道自己有咩不足,然後做到更加更加好。
所謂:「吾日三省吾身,為人謀而不忠乎?與朋友交而不信乎?傳不習乎?」
此之謂「君子終日乾乾,夕惕若」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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