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October 18, 2006

忽然一橋 ── BT基金會

如果成立一個BT基金會,月費50元,被人告就幫你畀錢,你會唔會當買份保險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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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知為何,覺著那些賣不出碟的唱片公司合法搶錢,很討厭。

4 comments:

Anonymous said...

唉, 年輕人!!!

Anonymous said...

「如果成立一個BT基金會,月費50元,被人告就幫你畀錢,你會唔會當買份保險?」
未必會,因為我唔BT。
但就算我無歌聽都唔會俾錢D謀取暴利的唱片公司賺。

Anonymous said...

這是不是包攬訴訟呢﹖
基金未行動可能就俾人告左先

Thomas said...

我承認這想法是有點衝動,我也算以創意為生,高質素的作品,自問能負擔的亦不吝嗇,不過本地無誠意無質素,同時奉旨「我要賺錢,你就要畀我賺」的「創意工業」充斥,令我覺得在這裡免費提供這個創意,相當心安理得。

Stan:
這不算包攬訴訟吧?合約條款可以只是說「會代為承擔因bt一事,法律程序之中產生的開支,上限為若干元。」如果這又如何?
有心人可以問一下法律意見呵~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