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January 30, 2007

地下室手記

好想放假。不,好想逃。
明知道逃跑解決不了問題,仍然想逃。
記得以往有段日子會將問題交給神,現在卻覺得,上帝這未免太辛苦了,問題又不是祂的。
就算買醉、跟朋友吐苦水,也只是麻煩人家。不如看書。看書也是逃,現實不好,逃到書裡的世界去。噢,不好意思,夠鐘,一切繼續。

是不是看看第三世界就要死了的小孩子,看看三餐不繼的窮人家,憐憫、嘆息、慶幸、施捨過後,就可以繼續生活?

為什麼我們總要在賴皮地活著和不活著之間選擇?

「瑪麗不知道活著為什麼。有一天她有了老公,生了個孩子,為了他們,她只好好好活下來。」Shit!這又是什麼生活?

工作辛苦就放假,這是什麼意思?和在監牢放風有什麼分別?放完風,繼續要坐。

什麼是青春?青春就是荒唐,荒唐過後,青春就沒有了。那青春來做什麼?「我早已沒有青春了,不要問我。」

我很希望,又極度不希望,有人看到這些字,矛盾。我想講,但說了也解決不了,擔子也不會變輕,說了只有令熱心的人,將煩惱copy一份,徒然無益;不講,心中的燥動會積聚,激動,悲哀,再激動,頽。我應該點做?